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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365365.com关于评定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2014年10月09日 11:31  点击:[ ]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要求,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依据《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成信院发〔2007135号),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进行。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嵩

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童强、黄川蓉、徐杨、鲁波、谢玫

二、申请条件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通过2013-2014学年学工网审核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成绩优良,适评学年学习成绩达到学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智育成绩和综合成绩分别达到二等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名额分配

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名额分配根据各学院学生工作处学工网上已激活2011-2013级学生人数乘以系数(学校总指标数除以学工网上已激活2013-2014级学生总人数)得出各学院应有的名额数。

248365365.com2011-2013级学生合计939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合计41人,各年级名额分配如下:

 

2013-2014学年度248365365.com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年级

人数

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

备注

11

263

12

 

12

329

14

 

13

347

15

 

合计

939

41

 

 

四、申请、评审程序

1.学生申请

在学院下达评审通知后,由各年级辅导员向学生进行宣讲,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提出1)书面申请一份2)附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三份3)填写并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更改格式)

2.各年级初评

在学生完成申请后,各年级开展初评工作。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严格按照《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2)学生成绩按照学校等级奖学金评定办法考核;

3)学生政治素质、遵守校规校纪情况要广泛征求班级同学、辅导员、任课教师意见并结合平时表现进行确认;

4)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通过各班、各年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确认推荐出本年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

3.学院评审

学院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确认推荐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经过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要求打印张贴在辅导员办公室门口)无异议后,将本学院初评结果和申报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4.学校评审

学生工作处严格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条件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综合审查,提出学校当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助学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在学校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教育厅审批。

 五、时间安排

1.10月8   各年级通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安排;

2.10月9-10月10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年级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一份,附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三份,填写并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更改格式,一式三份),这些材料均不要装订

31011-10月13 上午12:00  各班、各年级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确认推荐出本年级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上报相关资料(附件1-5);

4. 10月11-10月13上午12:00  提交了励志讲学纸质申请的同学务必到学工网提交材料,上传附件包括:(1)申请书、(2)加盖民政部门公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3)国家励志奖学金审批表(审批表中年级推荐意见、院系意见需要填写完整,并且相关年级辅导员需要签字,院系意见也需要书记签字后才能上传)

5.10月13下午  学院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讨论,确认推荐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建议名单,并进行公示;

6. 10月13前    各年级完成学工网励志奖学金审核;

7. 10月16上午1200点前  将本学院初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助学中心,报送材料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纸质文档<见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复印件两份;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纸质和电子文档<见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纸质和电子文档<见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银行卡卡号登记表电子文档<见附件5>。同时完成学院级别学工网励志奖学金审核。

六、国家励志奖学金发放、管理与监督

1.学校根据教育厅的审批结果和发放要求及时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并将申请审批表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2.各学院要加强对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奖金使用进行有效指导与监督,杜绝获奖学生铺张浪费现象,确保使国家励志奖学金作用的发挥。 

八、投诉电话

学院:8596651185966607

学校:85966380          

 特此通知

                             248365365.com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十月八日

 

        1.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4)

        3.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5.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银行卡卡号登记表

 

上一条:248365365.com2014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通过认定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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