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材料实验室是我院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重要的实践教学基地和科学研究平台。多年来,实验室承担的教学与科研任务十分繁重,实验仪器设备使用频率高、管理维护难度大。为提高实验设备及精密仪器的使用寿命,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的运行,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1)第5教学楼5105、5106、5107、5108室及信息楼318、321室开展的样品制备、加工、处理及测试工作,相关教师须提前1天预约并亲自在实验室管理员处做详细登记与记录。
(2)使用大型精密设备仪器开展样品制备、测试工作,必须由教师全程指导使用,不能交由学生操作,精密设备仪器见附表1。使用结束后必须在运行记录册上如实、详细登记(粉色封面)。
(3)实验教学(专业实验、工程实践、毕业设计)中需要使用精密仪器进行制备与测试工作时,必须严格限制测试样品数量,详见附表1。
(4)由于盐酸、丙酮等危险化学试剂已在公安局备案,如需使用,必须由教师亲自在管理员处登记,并按照使用量亲自称取,废液须存入统一的废液瓶内并妥善放置。
(5)5105实验室的X射线衍射谱仪(XRD)、信息楼318、321实验室内的精密仪器只在工作日的正常上班时间开放。
(6)相关仪器设备使用完成后须把实验室相关区域清洁规整好,并在实验仪器使用登记表上填写相关使用记录。
请各位老师遵守上述规定,并严格要求学生,如有违反,将视情况严重程度终止相关实验工作。谢谢大家对实验室工作的支持!
信息材料实验室
2018年3月28日
附表1 须由教师全程操作的实验设备仪器